金科股份: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3.66亿元

金科股份: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3.66亿元

龙宫府 2025-03-08 财经报 25 次浏览 0个评论
金科股份: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3.66亿元

3月7日晚间,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金科,000656.SZ)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3.66亿元(上述诉讼、仲裁的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94%。

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涉及金额0.6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13.05亿元(其中包含公司及重庆金科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1.86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案件中,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金额合计为0.0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金科股份强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金科股份称,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或仲裁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另外,金科股份还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告,金科股份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的《应诉通知书》,获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南宁分行”)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市新晟金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新晟金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南宁中院受理。

原告工行南宁分行与被告南宁新晟金泓签订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原告已根据贷款合同向被告发放11笔贷款,共计6亿元。为担保该笔贷款,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补充协议》,被告以其持有的部分不动产为贷款项下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对应的抵押登记手续。

截至起诉前,被告尚欠原告贷款本金余额约5.87亿元,利息、罚息及复利约0.77亿元,上述金额合计约6.64亿元(暂计至2025年2月5日)。 上述贷款到期日均为2025年1月29日,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原告遂起诉至法院。目前,案件已经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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